毕业生调整就业改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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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型 | 1.师范类毕业生改派 ①2013年及以前的高校毕业生待就业改为就业、就业一年内解约调整为待就业或又签约新就业单位,到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学生窗口办理; ②2014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改签手续到当地所在的设区市教育局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办理。就业单位为省属单位的,毕业生改签手续到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2.非师范类毕业生改派 ①省内毕业生待就业改派为省外就业; ②省属和中央在闽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含人事档案存于省属人才服务机构)就业一年内解约调整为待就业或又签约新就业单位。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办理流程 | 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决定 |
法定期限 | |
承诺期限 | 即办 |
申报材料 |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窗口(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2楼)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或14:30-17:30(冬季) |
联系电话 | 电话:0591-87091625、87091611、87091603、87091605 |
监督电话 | 电话:0591-87091465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预审) |